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《关于2020年度下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》,我校将于近日开展相应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果要求
1.必须是自课题审批通知书下达日起课题组成员完成的课题研究成果。其中出版的专著和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“课题类别”和“课题批准号”。
2.课题主持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列第一的研究成果,课题主持人、第一、第二课题组成员必须参与课题主体研究成果的撰写。
3.课题研究成果或为相关学校、教育行政部门、政府等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,或直接改进教育教学实践,提高教学质量,推动学校特色发展,或在一定的领域、范围内转化、推广、应用。课题组要提供真实可靠的佐证材料。
4.省重大课题:单独组织成果鉴定会。服务决策的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调查报告、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等成果被地厅级以上部门采纳和应用(提供证明),至少公开发表5篇系列论文;指导实践的课题研究,其主要研究成果在地市或同类院校内初步应用推广(提供证明),至少公开发表5篇系列论文;理论探索的课题研究,至少完成1部学术著作,在核心期刊至少公开发表5篇系列论文。
5.省重点课题:服务决策的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调查报告、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等成果被县处级以上部门采纳和应用(提供证明),至少公开发表3篇系列论文;指导实践的课题研究,其主要研究成果在县域或院校内初步应用推广(提供证明),至少公开发表3篇系列论文;理论探索的课题研究,至少完成1部学术著作,在核心期刊至少公开发表3篇系列论文。
6.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:服务决策的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调查报告、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等成果被上级有关部门采纳和应用(提供证明),至少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;指导实践的课题研究,其主要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初步应用推广(提供证明),至少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;理论探索的课题研究,至少完成1部学术著作或公开发表3篇以上系列论文。
7.拟结题项目应在《教学研究》期刊投稿1篇。根据学校政高发[2006]3号文件要求,所有立项项目(国家、省级和校级项目)在结题前,必须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办的《教学研究》(原《高等教育研究》)投稿论文1篇(未必刊发在《教学研究》上,投稿即可,稿件可是在其他刊物上已发论文),否则,不予结题。请将稿件发送到gjs1212@163.com,并注明项目号及联系电话,投稿咨询电话86390324,联系人张老师。
二、上报材料要求
请各有关部门组织好本部门的结题工作,将相关结题材料按时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。
(一)重大、重点课题
1.文字材料:提交《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》(附件4)一式三份;
2.电子材料(盖红章的扫描件):汇编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稿PDF文档一份(汇报材料中成果复印件学院要进行核对后盖章确认)。电子文档标注学校名称及主持人姓名,同时将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hlggjs@163.com;
注意:课题结题材料电子版,需提供应用证明扫描件,没有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。著作教材和论文成果,要三网之一可查勋,有清晰的网上查询截图,打印后扫描添加到电子结题材料中。
3.结题汇总表纸质一份(附件12)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(附件14)一份,均需加盖学院公章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ggjs@163.com。
(二)备案课题
1.文字材料:提交《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》(附件4)一式三份,及专家组和专家鉴定意见(附件9)一套;
2.电子材料(盖红章的扫描件):汇编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稿PDF文档一份(汇报材料中成果复印件学院要进行核对后盖章确认)。电子文档标注学校名称及主持人姓名,同时将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hlggjs@163.com;
注意:课题结题材料电子版,需提供应用证明扫描件,没有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。著作教材和论文成果,要三网之一可查勋,有清晰的网上查询截图,打印后扫描添加到电子结题材料中。
3.结题汇总表纸质一份(附件12)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(附件14)一份,均需加盖学院公章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ggjs@163.com。
特别注意:本次结题验收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,结题验收书所在单位意见为学院意见!
三、联系方式
报送时间:本次材料上报时间为11月2日(周一),逾期不予受理。
报送地址: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,新教学主楼E2017室
联系人:卢江 代德伟
电话:86390312 86390805
附件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Jl3e2TJApPoCp9WNjQcfnw (提取码:y5lc)
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
2020年9月23日
2020年9月23日